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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减轻村(居)负担 落实法治惠民

发布时间:2015-07-25  来源: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全民讯(周光明)今年以来,沭阳县牢固树立“抓基层民主法治就是抓和谐稳定,抓基层民主法治就是服务为民”的理念,切实做好基层法治与为民服务相互融合文章,积极培育村(居)民的法治意识,维护群众权益,同时切实减轻村(居)负担,提升为民服务效能,有力地促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开展。

  切实减轻村(社区)负担,提升为民服务效能。

  针对县、乡两级机关延伸到村(社区)的创建评比多、台账资料多、机构挂牌多、任务多、盖章多、信息系统多等问题,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减轻村(社区)负担提升为民服务效能的实施意见》,进行集中整改,并建立村(社区)事务准入制度,切实减轻村(社区)负担,推动基层工作转型、机关作风转变,更好地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升为民服务效能。

  创新社区治理方式,推行“三代三帮”群众工作法。

  沭阳县在推广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总结出“三代三帮”(民情民意代言、社区事务代表、服务事项代理、邻里网格帮忙、创业致富帮助、弱势群体帮扶)群众工作法,在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小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等民生领域引导群众成立“自改委”(自治改造委员会),既预防和化解了社会矛盾,又保障了群众对政府决策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开启了社会治理新思路,有效维护了群众权益,落实村(居)民自治。

  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

  坚持以“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建设为抓手,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今年2月份,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相关的配套制度进行修订,创新提出了“三务”(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县“两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级“三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动完善全县村级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各项操作程序,将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向深入,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目前,全县共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42个。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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