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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首例民事原告获1万元救助

发布时间:2015-04-27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全民讯(陈霞 江安)今年4月24日,村民王某高高兴兴从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领走1万元现金。这是该区司法救助首例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据了解,2014年10月,王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造成左脚小腿粉碎性骨折,他虽然赢了官司却遇到了执行马拉松,判决成了一纸白条,未得到一分钱赔偿,因此信访。

  广安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王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决定给予其1万元救助金,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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