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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女友被强奸 男子顺势勒索被处罚

发布时间:2014-07-11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全民讯(车彦霖)敦化市一年轻男子张成(化名),在得知女友红红(化名)被其工友陈强(化名)强奸后,没有及时报警反倒对陈强进行了勒索。令张成没有想到的是,其行为触犯了法律。近日,敦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了该起案件,判处被告人张成单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8月18日18时许,被告人张成得知其女友红红在工地被陈强强奸后,对陈强进行了殴打。随后,双方提出私了此事,张成要求陈强给予人民币8000元作为经济补偿,否则立即报案。因当时陈强无钱,便写下了8000元的欠条。次日,在敦化市火车站附近一家旅店内,陈强给红红1000元钱,表示剩余的7000元过后再给。同年8月21日,被告人张成打电话给陈强索要剩余欠款未果,便同红红一起到公安机关报案,不想法律意识淡薄的张成也因此触犯了法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成采用威胁手段,敲诈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由于其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故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文中人名均系化名)(讯息来源: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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