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跳出历史周期率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性问题
学习时间丨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
 ·[视频]汪公馆里的“伪装者”(上) ·[视频]一线见闻丨区域协作谱新篇 ·[视频]中国科学院与“两弹一星”纪念馆重新开放 传承.. ·[视频]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江河见证丨守护好“中.. ·[视频]潜伏敌营的“佩剑将军”(上) ·[视频]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丨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 ·[视频]我的土地我的家丨第34个全国土地日公益宣传片 ·[视频]天宫TV | 光耀天际,见宇宙之美 ·[视频]无名者之歌 ·[视频]黑猫警长又双叒更新啦! ·[视频]速看!防间保密微视频《消失的“她”》 ·[视频]先睹为快!第18届世界水资源大会主题片来了~ ·[视频]天宫TV | 给我们一个小桌子 还你们一个菜园.. ·[视频]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片 ·[视频]首个全国生态日|中国国家公园旗舰物种来啦! ·[视频]提前184天!又一重大水利工程取得新进展 ·[视频]案例展示|第1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视频]消失的他,一个隐藏20多年的秘密….. ·[视频]激情燃烧的岁月丨《飞航印记》第3集 ·[视频]英雄归来!神舟十五号航天员乘组与记者见面会精..

全国人大代表王晓州:为西南铁路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发布时间:2014-03-11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为西南铁路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访全国人大代表、成都铁路局党委书记王晓州

图为人大代表、成都铁路局党委书记王晓州。

  公众讯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成都铁路局党委书记王晓州,结合全国铁路法院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西南铁路现代化建设接受了笔者专访。

  王晓州代表开门见山地说:“2012年7月1日,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全国铁路法检两院一次性整体移交地方管理,正式纳入了国家司法管理体系。经过一年多的实践,管理体制改革的成效日益凸显,成铁两级法院在保障人民铁道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和尊严方面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谈到铁路法院移交后的切身感受时,王晓州代表说:“成铁两级法院更加注重提升工作的透明与公开,经常通过短信平台向代表委员通报各项工作和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审理情况,主动上门征求意见。注重强化民主监督,去年12月份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旁听一起案件听证会,让代表委员们近距离感受了铁路法院工作,增强了亲和力和公信力。”

  对2013年成铁法院所取得的成绩,王晓州代表表示了充分的肯定。他说,过去的一年,在省高院的正确领导下,铁路法院克服铁路法检管理体制改革带来的各种困难和挑战,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审理了一大批案子,付出了艰辛努力,尤其是在妥善处理涉及铁路建设工程、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赔偿等方面,为铁路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深化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深入开展“解放思想看发展”大讨论活动,提升了班子和队伍整体素质。加大审判管理力度,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努力争创“两个一流”,实现了获奖升位目标,各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同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送法进站段、进社区、进院校、进列车,有力地提升了铁路干部职工、旅客货主、沿线居民的法制意识。从铁路两级法院的工作中,我们代表也能强烈地感受到全省法院系统攻坚克难、创新发展、服务大局的良好态势,并为所取得的成绩感到由衷的高兴。

  作为成都铁路局党委书记,王晓州代表迫切希望铁路法院为西南铁路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他说,铁路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国民经济的大动脉,交通运输体系的骨干,是大运力、低成本、环保型的交通运输方式,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随着中国铁路总公司成立,国务院颁布国发33号文,提出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等6项措施,成都铁路局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时期,从2014到2017年预计将有29个项目开工建设,30个项目建成投产,每年投产新线900公里以上,全局营业里程由目前的6555公里增加到10100公里。因此,无论是在铁路建设、运输生产,还是市场经营等方面都需要铁路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推动铁路发展的良好司法环境。

  最后,王晓州代表建议,对因拆盗正在使用的高铁信号电缆线,严重危害行车安全的刑事犯罪活动,要出重拳给予严厉打击;对通过铁路运输毒品的犯罪分子,要严惩不贷;要充分发挥审判调解职能作用,继续妥善处理好铁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积极做好涉诉上访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群众诉累,为西南铁路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作者:周志刚)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方华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