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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化解农村土地纠纷

发布时间:2014-02-24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  字体大小[ ]

  公众讯 面对农村纠纷日渐增多,成因复杂等诸多因素,靖宇县人民法院景山法庭在处置危害农村社会稳定、破坏农业生产、损害农民利益的“涉农”案件过程中,实行“先调后审,审执优先”原则,灵活运用“立案调、预约调、庭前调、庭中调、庭外调”等方式,对于简易涉农纠纷进行速裁速调,尽量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建立土地纠纷调处管理机制,切实化解农村土地纠纷,使审理的土地纠纷案件逐年递减,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方面,取得了可喜成果。2013年,该法庭共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案件15件,审结14件,其中调撤13件。(作者:靖宇县人民法院 吴振东 姜泓宇)

中国法院新闻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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