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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法院调解抗诉再审案 化解社会矛盾

发布时间:2014-01-26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  字体大小[ ]

致力案结事了  化解社会矛盾

汝阳县法院顺利调解一起抗诉再审案

  公众讯 2014年1月24日,农历小年之后,处处都沉浸在迎接新年的气氛当中,在汝阳县法院审监庭办公室,拿到3万元执行款的王某某眼含热泪的说道:“是你们的真诚态度才使案件得到了这么圆满的结果,真的非常感谢你们!”

  王某某与郭某某原系夫妻,早在2009年,王某某就到法院起诉离婚,案件以调解离婚结案,但因房产产生分歧,并未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双方于2010年针对房产提出了行政诉讼,后王某某又起诉要求与郭某某分家析产,判决后,郭某某不服提出申诉,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本院对本案再审。

  审监庭受理该再审案件后,合议庭法官对案情进行了认真系统分析,并及时到现场了解情况。鉴于双方因官司积怨已久,见面后就情绪激动,一直恶言相向。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如果直接判决,不利于矛盾化解,便决定调整战术,第一时间安排开庭,在庭审后仍不间断地对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并邀请双方亲朋好友做协调工作。经过合议庭法官多次真诚耐心地劝说,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由郭某某一次性补偿王某某人民币3万元。1月24日,在双方领取调解书当天,该执行款已履行到位。至此,纠缠了五年之久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作者:刘景格)

中国法院新闻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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