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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地闹上法庭 “六尺巷”美谈解纷

发布时间:2013-08-15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  字体大小[ ]

  公众讯息 近日,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释法明理,利用清代“六尺巷”故事感化当事人互相谦让,巧妙化解一起相邻关系纠纷。

  原告李某与被告刘某系马鹿沟镇某村前后大院的邻居,两家交往多年,关系甚好。1985年李某因妻子有病去江苏治疗,便将其房后的菜园交由刘某一直耕种。2005年李某将房子卖给刘某,但未对菜园作出约定,双方就菜园的归属权产生争议,为此闹上法庭。

  受理此案后,依法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结束后,法官没有急于判案,而是到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并走访了村委会及当事人的邻居。经走访得知,二人一直关系融洽,交情深厚,只是因缺乏沟通一时闹僵走上法庭。法官约双方来到村委会,与他们唠起了家常,谈起二人过去交往的情景,还适时讲起了清代康熙年间张廷玉老家桐城亲友与邻居吴家争地,因张廷玉父亲张英的一封家书,“千里来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双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双方冰释前嫌,各让出三尺空地,形成六尺宽的巷子,一时间传为佳话的故事,双方当事人认识到团结互助、互谅互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古人尚且如此谦让,何况是新农村的人呢!最终经调解,二人尽释前嫌,刘某当庭给付李某1000元补偿款,李某撤回起诉,一场邻里纠纷圆满化解。(讯息来源: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范涛、代鸿泽)

中国法院新闻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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