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时间丨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
始终坚持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根本遵循
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

宜兴法院举办开放日 学生执槌当“法官”

发布时间:2013-07-24  来源:中国法院网  字体大小[ ]

  7月23日上午,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来自宜兴各社区的200余名中小学生走进法院,与法律进行了一次“亲密接触”。

来自宜兴各社区的200余名中小学生走进法院,与法律进行了一次“亲密接触”。

  中国法院网讯 (赵玲) “为什么獬豸被称为‘法兽’?” “如果我要告谁的话,是不是只要到法院登记就可以了?”……7月23日上午,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来自宜兴各社区的200余名中小学生走进法院,与法律进行了一次“亲密接触”。

  在法官的带领下,学生们先后参观了法律文化雕塑、壁画,宜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荣誉陈列室等区域,并观看了由学生自编自导自演的模拟法庭庭审。在模拟法庭上,陈阳等同学身着制服,分别扮演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和被告人,13岁的吴玺同学甚至还拿起法槌亲身体验了一把“审判长”的感觉。几位同学声情并茂地演绎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的开庭审理过程,其中准确规范的法律程序和生动感人的故事情节更是让参加活动的青少年们既感动又感叹,很多人在看过之后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之中。

  “原来在我心里法院是个很神秘的地方,今天来到这里,我觉得法院特别庄严。”初二学生褚嘉欢是第一次来到法院,经过这次活动,他对法院有了与以前截然不同的认识,近距离接触法官和法庭更是让他兴奋不已。许多陪同孩子前来参观的家长和老师也认为,法院的活动让孩子长知识、懂法律,在假期上了一堂活泼生动的“法制课”。

  活动当天,宜兴法院还邀请宜兴市关工委、团委、教育局、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和多家新闻媒体,举行预防青少年犯罪“绿苗护长”工程启动仪式及专题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预防青少年犯罪“绿苗护长”工程活动是宜兴法院2013年重点实事工程之一。活动旨在通过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未成年被告人心理干预、加强普法教育社会化、严格社会监管屏蔽不良信息等恢复性司法措施,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减轻因犯罪造成的消极影响。

  “开展‘法院开放日’和模拟法庭活动,邀请学生走进法院,近距离感受法律文化,也是‘绿苗护长’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宜兴法院副院长郑东表示,此次“法院开放日”活动拉开了“绿苗护长”工程的序幕,接下来该院还将有计划地实施未成年被告人心理干预机制,开展一次庭审、一次座谈、一次专题讲座“三个一”活动,并将青少年普法教育和犯罪研究有机结合,通过发放问卷、走访座谈等形式,对青少年犯罪行为的形成、犯罪特点及原因进行深入研究,并形成书面调研报告,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如何更好地预防青少年犯罪提供了科学详实的第一手资料。

中国法院新闻摘编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