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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中院开出新民诉法施行后首张“伪证罚单”

发布时间:2013-06-25  来源:中国法院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网讯 (旷翔宇)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出了新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首张“伪证罚单”。

  烟台居民马某因提供伪证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被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处以5000元的罚款。在社会诚信底线屡遭挑战的今天,法院此举意义重大。

  证据是法官查明案件事实的基本依据,民间俗语所谓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形象地彰显了证据在诉讼中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由于现代社会中部分单位和个人的信用缺失,以及种种经济利益的驱动,诉讼中出具伪证的行为时有发生,干扰了正常的诉讼秩序,影响了司法公正,严重践踏了法律的尊严。

  对此,烟台中院的法官表示,针对作伪证等违法行为必须予以严惩,让作伪证者付出沉重代价。

中国法院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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