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重抓好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系统整治
踔厉奋发新征程丨强化监督制约 防止权力滥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王雅婧
国有企业、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等领域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风险存在。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可以发现,这些领域腐败易发多发,不仅严重损害党的形象,更破坏社会的公平公正,阻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紧盯重点领域和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坚持严的基调,加强案件查处,推进系统整治,有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拓宽线索渠道,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关键环节深挖细查
国有企业、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等领域涉及的人多、钱多、环节多,腐败行为有时较为隐蔽,需要纪检监察机关有一双敏锐的“慧眼”,善于发现问题线索,进而深挖细查揪出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
为了加强对招投标领域权力滥用、权钱交易等问题的发现和查处力度,河南省焦作市纪委监委紧盯项目、政策、资金等关键环节精准监督,定期对接市委网信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心、市信访局,筛选问题线索,通过在办案件深挖、审计和巡察移交、监督检查发现等渠道搜集线索。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流程,确保相关问题线索得到及时处置。
大数据信息化技术也是加强权力监督、帮助发现问题线索的有力手段。浙江省永康市纪委监委依托省招投标智慧监管监督系统,将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入招投标工作全链条,通过预设的违规预警规则,自动识别违规“挂证”、围标串标等隐蔽违规行为。
与此同时,针对围标串标、暗中陪标、明招暗定等问题,永康市纪委监委还推动各职能部门系统梳理从项目立项、招标公告发布到合同签订、资金拨付的各个环节并形成廉洁风险清单,结合市域招投标业务数据,积极谋划大数据监督场景建设,通过企业不良信息应录未录导致资信分虚高、评标委员会评分异常、投标人关键信息和识别特征一致等监督模型,精准识别围标串标、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投标等违规行为。今年以来,这些大数据监督模型已产生预警信息27条,转交问题线索23条,其中立案10件。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纪委监委紧盯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持续推进大数据监督平台建设,运用远程异地评标系统等信息化监管平台,围绕关键环节搭建23个大数据监督模型,及时发现异常信息,深挖背后潜藏的腐败问题,减少权力寻租空间。
“目前,我们已与多个部门形成数据监督共享会商机制,并通过‘部门筛查+纪委监委倒查’方式比对、关联、碰撞疑点信息,已发现、整改问题21个,立案审查调查4人,清缴追回资金258.14万元。”荆州市沙市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加强协同监督,坚持严的基调加大惩治力度
今年年初,江苏省太仓市纪委监委查办了太仓高新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陆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调查中发现陆某某长期在该国企担任“一把手”,却无视国企姓党的政治属性,将公司作为私人领地,利用职务便利损公肥私,违纪破法,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10个月。
对于掌握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企业来说,权力一旦被滥用很容易对国家财产造成损害。特别是“一把手”带头搞腐败,严重破坏国企政治生态。严查国企领域腐败问题,要统筹用好各方力量,形成监督合力。
“在查办陆某某案件过程中,我们统筹‘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乡镇纪委+国有企业纪委’四方力量,通过纪检监察室主办,‘区镇+国企’纪(工)委配合协助的优势,不仅弥补了基层人手与经验的不足,更有效整合了分散的纪检监察监督力量,形成合力。”太仓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区镇和国企的纪(工)委是市纪委监委监督力量的延伸,要发挥好它们的近距离监督优势,紧盯国企权力运行关键点以及内控管理薄弱点、问题易发多发风险点,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加强经常性监督,及时解决国企权力运行中的问题,持续释放严的信号。

江苏省宜兴市纪委监委紧盯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助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廉洁高效实施。图为10月21日,该市纪检监察干部在一处工程建设现场了解有关情况。 倪蕴琪 摄
面对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更好整合监督力量,加强协同合作,才能织密监督网。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纪委监委树牢“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理念,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同参与,将日常监督、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国企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向相关案件的承办部门反馈,推动案件查深查透。区委巡察机构在对国企开展政治巡察过程中,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画像”,连同发现问题一并向相关案件的承办部门反馈,推动高质量办案、办高质量案件。案件承办部门起草纪检监察建议时,征求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找准找实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督促发案国企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整改成效在区纪委常委会会议上评估。
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纪委监委紧盯插手干预、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工程建设领域易发多发问题,坚持“协同联动、集中攻坚、靶向施治”,构建委机关班子成员统筹调度、纪检监察室攻坚突破、派出纪检监察组动态监测、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常态化监督体系,通过联席会议沟通进展、下沉一线监督检查、问题线索双向互通机制,全面摸排起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坚持严查快处,强化案件震慑,目前共处置问题线索103件、立案7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6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纪委监委强化对国企“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等“关键少数”的监督,推动国企党委动态更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权履职。同时,构建“纪检监察+业务部门+督查部门”监督及会商机制,在资源共享、贯通融合上集中发力,不断释放派驻机构专责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监管协同效应。
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堵塞漏洞补齐短板
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是重要一环。为此,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推动相关部门和企业完善规章制度,深化标本兼治,建立规范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
“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强化工程领域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工程招标、项目分包、项目监管、责任追究等全流程工作机制,从源头上确保权力规范运行……”最近,海门区纪委监委针对海门某区属国有企业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向该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该单位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深层次问题,强化以案促改促治,减少权力寻租空间。
近年来,针对查处的国企领域腐败案件,海门区纪委监委开展个案深度分析、类案共性分析、“窝串案”交叉分析、“责任、作风、腐败”问题一体分析,精准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9份,推动发案单位和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制度40项,切实压缩权力滥用空间。同时,坚持系统查、查系统,重点对行业性、领域性问题把脉问诊、靶向施治,推动从个案查处向系统整治提升。针对招投标“暗箱操作”问题,推动探索国企集中采购模式,搭建阳光集采平台,对国企招投标“统一标准、统一交易、统一监管”,“不见面”“电子化”交易率达100%。针对融资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督促国资国企研究制定融资管理办法等制度,在促进流程规范化的同时实现降本增效。
永康市纪委监委聚焦招投标领域,督促相关部门完善配套机制,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应用全省统一信用评价结果,将信用评价结果深度融入招投标全流程,直接与资格审查、履约评价挂钩。针对招标人、评标专家权责错位引发的串标挂靠等行业乱象,该市纪委监委持续推动有关部门开展“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目前,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类工程400万元以上项目全面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水务、交通类工程2000万元以上项目鼓励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
焦作市纪委监委聚焦发现的虚假招投标、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2份,推动全市有关部门健全完善制度91项。同时,督促市发改委制定焦作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细则,推进实施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自今年5月23日至10月22日,全市共推动29个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招投标,有效降低了定标过程中的风险。
短评 | 确保权力运行在正确轨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防范权力滥用,监督制约至关重要,必须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扎牢织密监督网,盯住权力运行全过程、各环节,不断堵住漏洞补齐短板,规范权力运行。
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反腐败必须规范权力运行。规范权力运行离不开全方位、多层次的制约和监督。一方面要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合理确定权力归属,划清权力边界,厘清权力清单,强化权力流程控制,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另一方面要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抓住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同时,拓展技术手段,推动监督体系更加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规范权力运行,既要靠外在的监督约束,也要靠内在的思想自觉。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从焦裕禄坚持权力是人民给的,只用来为人民服务,到谷文昌坚持权力只服务东山人民,不为谷家谋私利,再到杨善洲坦言“我手中是有权,但它是党和人民的,它只能老老实实用来办公事,不能用来办私事”,都反复告诫,权力的本质是责任,权力的本色是为民;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权力始终运行在正确轨道上。(崔寒)
中国法治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