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时间丨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
始终坚持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根本遵循
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

谨记!暴力催债不可取!非法借贷不可为!

发布时间:2021-12-24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俗话说的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虽然债权人讨债心切

  可以理解,但是如果使用过激手段,甚至通过非法途径讨债,

  最终不但钱没要到,自己还要面临牢狱之灾,得不偿失!所以请三思而后行。

  案例

  近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被告人因非法讨债导致犯寻衅滋事罪案件。某咨询公司受某担保公司委托,以经营“咨询服务”、“营销策划”等名义从事非法讨债活动,组织安排公司李某采用暴力抢夺手段非法讨债,强行殴打被害人黄某。经法医鉴定,黄某损伤为轻伤二级。经审理,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抢劫罪,数罪并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解决债务纠纷有三种正当途径:

  一是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解决;

  二是有法律工作者介入,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

  三是通过仲裁和诉讼途径解决。

  法官提醒:

  日常生活中,“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是人民群众信奉的朴素道理,但在法治社会,债权人追讨索要合法债务的方式却不能随心所欲、任性为之。追讨债务应当采取法律所允许的方式方法,通过协商调解、民事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纠纷,万万不能使用限制债务人人身自由、殴打债务人等非法手段。以违法手段去实现合法目的,最终只会适得其反。

  资金周转要走正规途径,切勿尝试非法民间借贷,拒绝委托非法讨债公司追债讨债。当遭遇债务问题时,债权人应当留存债务凭证,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对此类款项有了明确的规定。当遇到债务人拒不履行、故意拖欠等情形时,谨以此案,警示债权人要以正当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懂得学法用法。

  (李彦鸿)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