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时间丨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
始终坚持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根本遵循
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

税务总局和环境保护部签署备忘录 建立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7-07-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字体大小[ ]

  原标题:税务总局和环境保护部签署备忘录 建立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

  为切实做好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日前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正式签署《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进一步强化部门合作,明确职责分工,为环境保护税的顺利开征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开征环境保护税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重大战略举措。“环境保护税作为新开征的独立绿色税种,以排放应税污染物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有别于其他税收,专业性强,征收管理较为复杂,为此《环境保护税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建立工作配合机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道。

  此次签署的协作机制重点明确了税务和环保部门合作的七大类工作任务,突出了当前做好环境保护税征管准备工作的关键事项。包括发布环境保护税征管技术规范,制定落实减免税政策的操作性文件,设计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等表证单书,开发建设税收核心征管系统和涉税信息共享平台,指导地方做好征前准备和档案资料交接,共同组织开展税法宣传、业务培训和纳税辅导,协调落实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的其他任务事项。协作机制还对《环境保护税法》实施过程中的计划制定、成果共享、对外宣传、支持保障等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处理方法,确保两部门高效合作,共同做好环境保护税征管准备工作。

  据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正式开征日期临近,相关征管准备工作已进入倒计时。税务总局和环境保护部签署备忘录意义重大,既是做好当前环境保护税征管准备工作的迫切之需、创新之举,也是落实《环境保护税法》关于建立税务和环保部门分工协作机制的重要抓手,有利于规范部门合作方式、提升部门合作效能。

  据了解,下一步税务总局将会同环境保护部认真抓好备忘录的贯彻落实。按照既定的时间表、路线图,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任务,倒排工期,集成推进,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税务、环保部门的指导督促力度,切实做好环境保护税各项征管准备工作,确保《环境保护税法》如期顺利施行。

中国全民网摘编 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