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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首例虚假诉讼罪案宣判 两被告均获实刑

发布时间:2017-04-13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司迎松)2017年4月5日,由沭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赵波、程叶涉嫌虚假诉讼罪一案宣判,两被告分别被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和九个月,并分别被处以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和二万元。

  2014年11月,犯罪嫌疑人程叶、赵波在其二人原有180万元债务基础上,以伪造借条方式,合谋编造120万元债务,以规避对案外人的大额债务,且多次将该120万元债务通过银行流转获取交易证据以伪证借款真实。

  2015年10月28日,赵波以程叶为被告人、以300万元债务标的额向沭阳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沭阳县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对该借款予以确认。

  沭阳县检察院认为赵波与程叶涉嫌虚假诉讼,遂在向沭阳县法院发送再审检察建议同时,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16年8月9日和11日,犯罪嫌疑人赵波、程叶分别因涉嫌虚假诉讼罪被刑事拘留。9月14日,沭阳县检察院依法决定对赵波、程叶批准逮捕。并于2016年12月13日提起公诉。(文中人物名字为化名)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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