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时间丨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
始终坚持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根本遵循
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

务川县蕉坝镇开展“3·15”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7-03-13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吴爱霞)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权益日’”即将来临。为了让人民群众了解一些消费方面的法律常识,保障好自己的权益。3月13日,遵义务川县蕉坝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组织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计生办、市场监管分局等多部门利用赶集天人流量大的有利条件为契机,在农贸市场门口进行集中开展“3·15”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主要以通过张帖横幅标语、播放录音、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的宣传和现场答疑等多种方式进行。同时对假冒伪劣产品进行展示,普法工作人员向老百姓宣讲怎样识别假冒伪劣产品和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怎样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相关知识;并且向他们发放了《3·15普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相关宣传资料,进一步提高老百姓的维权意识。此次活动获得了老百姓的好评。新茶村的李大爷说:“通过你们的宣传,今天我懂得了一些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的方法,就应该多开展这样的活动,让更多的人知道这方面的知识,自己回去也会向亲朋好友宣传一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此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方便袋600多份,受教育人数800多人。本次宣传活动对全镇居民当自己在消费领域碰到问题时,处理相关事情起到了积极作用和不再束手无策了。由于构建和谐消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接下来,蕉坝镇政法委还将组织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开展送法进校园、进村入户活动,加强普法的力度,创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