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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起诉而直接申请财产保全吗?

发布时间:2016-12-21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李某拖欠张某农资店10万元的农资款,该款经张某多次催要,李某均未支付。2016年11月,张某得知李某种植的红枣正在装箱,准备运往内地。为此,张某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张某的保全符合法律规定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根据该法条的规定张某的保全符合法律规定。(作者:尹业红)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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