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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渠道核定个人收入是反腐败的补充手段

发布时间:2016-11-17  来源:中国公共新闻网  字体大小[ ]

   要推行非现金结算,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要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提升居民收入信息监测水平。你的财产将无所遁形!(北京时间2016年11月16日)

  国务院近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到,在确保信息安全和规范利用的前提下,多渠道、多层级归集居民和非居民个人的收入、财产等相关信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创新收入监测方式方法,提升居民收入信息监测水平。

  通过多种渠道核定个人收入,让其财产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是对个人收入的一种监督手段,也是多年来的反腐败所总结出的一种补充措施。

  腐败与利益密切相连,它盗窃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破坏党的名誉,影响社会稳定。从很大程度上来说,主要反映在违规、违纪、违法所取得的、不敢对外公开的收入上。我国自1995年实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以来,通过多年的实践,出现了一些新变化:不仅申报范围扩大,申报事项大幅细化,瞒报误报也面临着更严厉的惩处。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2014年12月,中央组织部发出一份最新通知,对领导干部本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收入情况在申报上提出了严格要求。今年以来,很多地方在申报监督中,有不少官员因为瞒报或不实申报而被查处。

  2014年10月28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对新中国历史经验进行的深刻总结,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国家民主法治进步的重要标志。《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多渠道、多层级归集居民和非居民个人的收入、财产等相关信息,对核定个人的收入找到了法律依据,使个人的收入进一步明朗化,消除了贪腐的又一藏身之处。(作者:于强)

中国公共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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