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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16-09-08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杨奇)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外出打工,他们从事着基建、架桥、修路、高空作业等又苦又累的工作,而这些工作充满了危险性,因此当意外发生时,他们就成了社会最弱势群体的一员,为了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国家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对他们在工作期间的人身伤害情况作出了赔偿规定,通俗说就是工伤赔偿,那么,如何认定工伤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也补充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以上法律对如何认定工伤的规定非常明确具体,广大农民工在工作中遇到不幸事件发生时,可以运用这些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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