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时间丨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
始终坚持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根本遵循
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

何锡芳荣获“四川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

发布时间:2016-07-18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唐福升 牟超)7月18日,笔者从旺苍县司法部门了解到,该县法律援助中心何锡芳律师荣获第四届“四川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同时被省总工会授予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

  据介绍,何锡芳律师长期服务于需要帮助的农民工、企业下岗职工,站在职工维权工作的第一线,积极参与协调企业劳动关系,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工会、人社部门协助指导企业与职工签订集体合同120余份、工资集体协议260余份、劳动合同3700余份。近3年来,她劝阻群众上访案件83批次,防止重点项目施工纠纷激化19件,调解重点项目工程纠纷35件,亲自接手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50余起,工伤案件12起,为农民工讨回工资530余万元,讨回工伤赔偿800余万元。

  据了解,何锡芳律师先后被旺苍县人民政府表彰为“十佳法律援助卫士”, 被广元市总工会表彰为“职工维权优秀律师”,被四川省律师协会表彰为“参政议政先进个人”,被四川省司法厅表彰为“优秀女干警”。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