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时间丨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
始终坚持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根本遵循
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

广东副省长刘志庚被查 曾任东莞市委书记(图/简历) 

发布时间:2016-02-05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字体大小[ ]

刘志庚

  原标题:广东省副省长刘志庚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广东省副省长刘志庚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刘志庚简历:

  刘志庚,男,汉族,1956年6月生,广东兴宁人,1973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2月入党,吉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全日制教育:吉林大学国民经济计划专业,本科学历)。

  1973.10-1979.08 兴宁县陂宁公社小学教师;

  1979.09-1983.07 吉林大学经济系国民经济计划专业学习;

  1983.07-1989.03 深圳市计划局综合计划处科员、副科级、正科级、副处长;

  1989.03-1990.02 深圳市计划局综合计划处处长;

  1990.02-1991.12 深圳市计划局局长助理;

  1991.12-1992.12 深圳市计划局副局长;

  1992.12-1993.08 深圳市龙岗区委常委、区政府负责人;

  1993.08-1995.07 深圳市龙岗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5.07-1995.08 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兼区长;

  1995.08-2002.04 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其间:1996.09-1999.06在吉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2.04-2004.02 清远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4.02-2004.03 东莞市委副书记;

  2004.03-2004.04 东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4.04-2004.05 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4.05-2006.03 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06.03-2006.04 东莞市委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06.04-2006.05 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6.05-2011.11 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东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1.11-     广东省副省长

  十七大代表,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省八、九、十次党代会代表,省九、十届人大代表。(简历摘自广东省人民政府网)
 

 中国廉政法纪网摘编任薏宏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